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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秤)的发源史

早在南宋时期,温州人就习惯用“半斤八两”这个词了,温州九山书会才人编撰的《张协状元》戏文中,就有“两个半斤八两,各家归去不须嗔”之语。到了明代,四大名著《水浒传》第一百零七回中,也有:“众将看他两个本事都是半斤八两的;打扮也差不多”的说法。



斤何时不再等于八两?这和一位温州人有关。

1953年,温州人姜周元写信给当时的《浙南大众报》(温州日报前身),建议衡器十两为一斤。《人民日报》社在获知这篇来信后,转交到工商管理部门,并引起了重视。

1959年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》,将一斤等于十六两改为十两,在全国全面推广使用十两秤。为了表彰姜周元的功绩,国家向他颁发了“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”的证书。沿用两千多年的“一斤十六两”众所周知,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。宰相李斯负责重量标准的制定,实行十六两为一斤的标准。


这里还有两个传说,一个是说秦始皇规定度量衡的制定必须要天下公平,李斯为了迎合圣意,把“天下公平”这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标准,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两。还有一种传说则是说,古人信奉天象,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,再加上旁边的福、禄、寿三星主宰人们的命运,而且正好是十六星,商家如果缺斤少两,就会减星,相对应的命运就会改变,所以把十六两定位一斤,并严守商道。

十六两一斤的标准在中国保持了2000多年。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,十六两一斤的度量标准带来了计算上的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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